English

    当前位置: 网通社汽车 > 独家报道> 雷诺与日产达成最终协议

    雷诺与日产达成最终协议,预期交易四季度完成

    来源:网通社 原创 2023-07-27 12:04

    收藏 王颖萍

    雷诺集团与日产汽车就2023年2月6日签署的约束性框架协议完成最终协议,协议中的预期交易预计在2023年Q4完成。

    导语

     网通社快讯  近日,雷诺集团与日产汽车公司宣布,双方就2023年2月6日签署的约束性框架协议完成最终协议。受制于监管机构批准等先决条件的约束,协议中规定的预期交易预计在2023年第四季度完成。

    网通社汽车

    雷诺-日产-三菱联盟运营委员会主席让·多米尼克·塞纳德(Jean-Dominique Senard)表示:“最终协议的签署开启了联盟合作新篇章。该协议不仅加强了我们长期以来的合作伙伴关系,也将实现各联盟成员的价值最大化。同时,这也为平衡、公平、有效的治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日产汽车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内田诚(Makoto Uchida)表示:“随着最终协议的签署,日产汽车与雷诺集团、三菱汽车在互惠互利的创新领域的合作进入了新阶段,并通过与‘日产汽车2030愿景’(Nissan Ambition 2030)和电驱化战略一致的举措创造更多价值。对Ampere的投资将有助于补充并加强日产汽车在欧洲电驱化的进程,并在成本效益、监管合规以及更广泛的电动汽车产品和动力总成系统等方面实现更多的协同效应。”

    雷诺集团首席执行官卢卡·德·梅奥(Luca de Meo)表示:“此次协议签署为我们在全球重点市场重启业务运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并有可能为雷诺集团、日产汽车、三菱汽车及利益相关方创造数亿美元的价值。我们将用正确的心态投入到新的合作当中,并欢迎日产汽车成为聚焦电动汽车与相关软件的新兴公司Ampere强大的合作伙伴。这印证了该项目在欧洲的强大吸引力,并将让雷诺集团及其联盟合作伙伴能够在欧洲电动汽车和软件市场的竞争起跑线上占据领先地位。”

    该协议重点在以下三方面进一步扩大联盟合作

    • 在拉丁美洲、印度和欧洲投入创造高价值的运营项目;

    • 通过合作伙伴可参与的新举措,提高战略敏捷性;

    • 重新平衡雷诺-日产交叉持股机制,加强联盟治理。

    首先,联盟考虑在拉丁美洲、印度和欧洲开展全新的项目,旨在实现互利共赢、规模化及切实的利益。其中,雷诺集团和日产汽车已宣布将通过新的投资和车型投放,深耕印度市场。

    为了加强合作,联盟各成员同意通过对各合作伙伴的项目进行投资与合作,探索其在电驱化和低排放技术方面的既有战略,而这些项目也将为每家公司带来增量价值。

    网通社汽车

    作为合作的一部分,日产汽车确认向雷诺集团旗下专注于电动汽车与软件业务的公司Ampere投资6亿欧元,并作为Ampere的战略投资者同时获得董事会席位。此次投资与日产汽车的电驱化战略相一致,不仅为日产汽车创造了多种潜在效益和协同效应,同时与日产汽车在欧洲及其他潜在市场的目标和举措相辅相成。

    这份最终协议正式确认了重新平衡雷诺集团与日产汽车的交叉持股机制,并加强联盟治理。雷诺集团和日产汽车签署了新的联盟协议,该协议将取代现有的联盟协议(即《重述联盟主协议》、《联盟股权参股协议》和2019年3月12日的《谅解备忘录》)。

    网通社汽车

    正如2023年2月6日宣布,日产汽车和雷诺集团将保留15%的交叉持股,并履行股份锁定义务和中止义务。雷诺将所持有的28.4%日产汽车股份转入法国信托机构,受托方的表决权将对大多数决策保持“中立”,少数情况除外。在股份出售前,雷诺集团将继续充分保有受托股份的经济权益(股息和股份出售所得)。将股份转入信托机构不会对雷诺集团的财务报表造成任何减值。

    在将28.4%的日产汽车股份转入信托机构后,日产汽车能够行使其持股雷诺集团所附带的表决权。雷诺集团和日产汽车所持表决权上限为15%,在此范围内均可自由行使表决权。

    在商业运营合理的情况下,雷诺集团将指示受托方出售其委托的日产汽车股份,但受托方并无义务在预设的特定期限内出售股份。在与日产汽车的有序协调过程中,雷诺集团能够灵活出售信托机构持有的日产汽车股份。同时,日产汽车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享有优先购买权。

    (图/文 网通社 王颖萍)
    文章标签: 雷诺 日产 责任编辑:奚筱林
    0条评论

    预约试驾

    微信、QQ、支付宝扫一扫手机阅读更方便。